根据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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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角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司原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938.75平方米,主要从事热熔胶的生产,年产热熔胶(胶粘剂)17994吨。该项目于原址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包括:新增一个样品研发及成品、原料检验实验室,年产热熔胶研发小样400千克、热熔胶成品抽样检验500千克(抽取现有项目产品进行检验)、原材料检验800千克,现有项目产品产能不变。该司扩建后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主要从事热熔胶(胶粘剂)的生产,年产热熔胶(胶粘剂)17994吨、热熔胶研发小样400千克、热熔胶成品抽样检验500千克(抽取现有项目产品进行检验)、原材料检验800千克。 |
环评机构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该项目营运期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2、小样研发投料工序废气、加热搅拌过滤及冷却过程废气、原料及成品检验过程产生废气经治理或相关环保措施后达标排放。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达标排放。4、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