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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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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中山市广晋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墨匀质板3.97万立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11-06 分享:


  根据中山市广晋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墨匀质板3.97万立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18207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广晋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墨匀质板3.97万立方米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小榄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广晋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石墨匀质板制造,年产石墨匀质板3.97万立方米。

环评机构

广东泛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一、报告内容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锅炉燃液化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为10mg/m³、二氧化硫为35mg/m³、氮氧化物为50mg/m³)。
二、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水蒸气产生量前后不一致,原辅材料与产品物料不平衡;项目建设位置前后不一致。
三、其他问题: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全,项目遗漏环境风险物质正戊烷。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