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前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11-11 分享:


  根据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2楼环保室,邮编:528455

  联系电话:0760-233378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南区街道

建设单位

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中山市石岐街道民权路23号,搬迁至中山市南区街道105国道以东、城南六路以北、北台溪以南地块,搬迁后原有校址停止办学。
搬迁后该项目占地面积187856.48平方米,建筑面积59288平方米,总投资5544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拟建10栋建筑(教学行政综合楼1栋,综合训练馆2栋、游泳跳水馆1栋、田径训练馆1栋、宿舍楼3栋、食堂1栋、校门楼1栋)、运动配套设施、运动看台、风雨连廊等,学校共设39个初中教学班,学生规模为1950人,教职工382人。

环评机构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碱液喷淋塔废水委托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游泳池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