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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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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市朝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11-18 分享:


  根据中山市朝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2楼环保室,邮编:528455

  联系电话:0760-233378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朝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南区街道

建设单位

中山市朝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从中山市南区树涌圣都路10号之一搬迁至中山市南区汇贤二路98号401。搬迁后该项目总投资为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94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材料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日用品制造等,年产木柜1800件、布艺沙发1700件。
搬迁项目与现有项目不存在依托关系,搬迁后现有项目随即停止生产。

环评机构

中山金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委托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