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万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年生产脱水机设备及其配套150台、停车设备及其配套360台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215室,邮编:528437
联系电话:0760-89938760、89893993(服务窗口)
传 真:0760-8829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万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年生产脱水机设备及其配套150台、停车设备及其配套360台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街道 |
建设单位 | 高万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高万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拟进行整体搬迁,由“中山市南朗镇大车村第六工业区东方工业园厂房9幢一层B卡”搬迁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一路30号A1栋”。搬迁后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从事脱水机、停车设备生产,年生产脱水机设备及其配套150台(主要为脱水机60台、中央脱水站90台、配套布笼车600台、布笼600件)、停车设备及其配套360台(主要为PPY自动停车设备60台、PJS停车设备200台、PSH自动停车设备50台、AGV50台,以及配套载车板3000台)。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