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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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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隽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11-29 分享:


  根据中山市隽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东兴东路综合行政区2号办公楼5楼501室,邮编:528421

  联系电话:0760-22343327

  传 真:0760-223533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隽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古镇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隽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隽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麒麟迎丰新村 109 巷 21 号 A 栋 1-4 层。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件、压铸件、五金件、PVC塑料粒的生产,年产塑料件520吨、压铸件360吨、五金件900吨、PVC塑料粒400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
1、注塑工序废气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熔化、压铸、脱模工序废气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投料、混料搅拌、挤出工序废气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自带除水雾系统)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4、抛光工序废气,抛光机半密闭收集经水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打砂工序废气,打砂机管道直连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6、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物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熔化/压铸/脱模废气喷淋废水、抛光废水、挤出冷却废水、投料/挤出喷淋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做好设备减振、厂房消声和隔声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