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峰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磷化剂600吨、促进剂300吨、碱性除油剂600吨、酸性除油剂300吨、除锈剂600吨、防锈剂300吨、陶化剂6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首层,邮编:528478
联系电话:0760-87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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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峰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磷化剂600吨、促进剂300吨、碱性除油剂600吨、酸性除油剂300吨、除锈剂600吨、防锈剂300吨、陶化剂6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横栏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峰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沥东巷2号第三栋一楼之二(东经113度14分46.887秒,北纬22度33分14.828秒),用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磷化剂、促进剂、碱性除油剂、酸性除油剂、除锈剂、防锈剂和陶化剂的生产,年生产磷化剂600吨、促进剂300吨、碱性除油剂600吨、酸性除油剂300吨、除锈剂600吨、防锈剂300 吨、陶化剂600 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鑫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