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中泰骏隆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转运一般固体废物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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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中泰骏隆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转运一般固体废物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大涌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中泰骏隆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中泰骏隆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转运一般固体废物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大涌镇青石街8号首层第2卡。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旧金属、建筑垃圾回收、分拣、暂存、转运、利用,预计年转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万吨,年产砂9.6万吨、石子14.4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0.5万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环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回收、分拣、暂存、转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设有卸货、分拣、打包、称重、暂存、外运处置等工序,其中项目所收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为干料,不涉及渗滤液产生,项目转运的固废不包含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利用废木材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过程设有装卸、投料、破碎、造粒等工序;项目回收、分拣、暂存、转运、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砂、石子过程设有装卸、投料、破碎、分拣等工序;所有设备均以电作为能源;建筑垃圾及其成品砂、石子为露天堆放,采用洒水抑尘、围墙围挡、防尘布遮挡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物 1)项目建筑垃圾破碎、分拣工序废气(颗粒物)采用车间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1)。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执行50%限值)。 2)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除废木材外)分拣、打包、称重、暂存过程工序废气(颗粒物、臭气浓度)采用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3)项目废木材破碎、造粒工序废气(颗粒物)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车间密闭沉降及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装卸工序废气(颗粒物)采用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5)项目物料输送工序废气(颗粒物)采用密闭输送带、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6)项目建筑垃圾及成品(砂、石子)堆场废气(颗粒物)采用洒水抑尘+围墙围挡+防尘布遮挡后无组织排放。 7)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18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初期雨水(2124.34t/a)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等。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废布袋、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的粉尘、废铁(钢筋)等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主要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为化学品原料、初期雨水、危险废物垂直入渗及大气沉降。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项目全厂地面做硬底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仓、初期雨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废气达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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