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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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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梵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4万个摄影三脚架及22万个自拍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5-07-23 分享:


  根据中山梵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4万个摄影三脚架及22万个自拍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86219001

  传 真:0760-8621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梵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4万个摄影三脚架及22万个自拍杆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申堂一路80号A栋一楼A区、二楼A区、三楼

建设单位

中山梵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梵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4万个摄影三脚架及22万个自拍杆新建项目建于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80号A栋一楼A区、二楼A区、三楼,中心位置:(113度26分04.732秒,22度18分04.138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557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摄影三脚架、自拍杆的生产,年生产摄影三脚架24万个、自拍杆22万个。

环评机构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从事摄影三脚架、自拍杆的生产,主要有裁剪、卷制/手卷、压合、成型、水喷砂、缠带、固化、脱芯、水切/水磨、清洗、组装、检验、打包等工序,水喷砂、水切、水磨为湿式加工,所有的生产设备均以电能作为能源。
1、大气污染物
1)固化、成型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 对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项目涉及VOC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180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水切管机废水、水喷砂废水、加水研磨机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合计20.63吨/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噪声
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产生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原材料包装袋、边角料、水切割/水磨/清洗沉渣、废BOPP膜、不合格产品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抹布手套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总量为0.1998吨/年。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