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杯1000万个、纸杯500万个、小型设备5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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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杯1000万个、纸杯500万个、小型设备500套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大涌镇花仔山街6号首层之一、四楼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杯1000万个、纸杯500万个、小型设备500套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大涌镇花仔山街6号首层之一、四楼。项目总投资1500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塑料杯、纸杯、小型设备,年产塑料杯1000万个、纸杯500万个、小型设备500套。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物 1)项目注塑、贴面、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3)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18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废纸、废包装袋、不合格品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瓶、废活性炭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主要地下水、土壤污染主要途径为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仓储泄漏垂直下渗,废气沉降。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地面硬底化处理,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及厂区其他地面按照不同区域和等级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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