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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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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恒宝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E薄膜20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5-08-08 分享:


  根据中山市恒宝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E薄膜20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528476

  联系电话:0760-87732472

  传 真:877324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恒宝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E薄膜2000吨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大涌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恒宝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中山市恒宝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白沙湾工业园A栋四卡。现有项目总投资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PE塑料薄膜的生产,年产PE塑料薄膜950吨。
报告表分析现有项目已获环评批复并建设投产,已申领排污许登记。
根据报告表分析,现有项目已停止生产,实际已无产污行为;现有项目无遗留环境污染问题。
2、搬迁扩建后项目概况
现由于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进行搬迁扩建:(1)由“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白沙湾工业园A栋四卡”搬迁至“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花仔山街7号”;(2)扩大生产规模。
搬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主要从事PE薄膜的生产和加工,年产PE薄膜2000吨(厚度约为0.05mm)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
1)项目吹膜、造粒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3)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45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项目造粒工序,废包装材料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主要地下水、土壤污染主要途径为机油储存区域、危险废物仓储泄漏垂直下渗,废气沉降。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地面硬底化处理,生产车间、机油储存区域、危废仓及厂区其他地面按照不同区域和等级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维。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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