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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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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鼎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印刷复合袋80吨、复合卷膜76.56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5-09-26 分享:


  根据中山市鼎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印刷复合袋80吨、复合卷膜76.56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鼎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印刷复合袋80吨、复合卷膜76.56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平南村平南工业区金宏路32号D栋6楼B区

建设单位

中山市鼎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为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印刷复合袋和复合卷膜的生产,年生产印刷复合袋80吨(厚度0.06-0.09mm)、复合卷膜76.56吨(厚度0.06-0.09mm)。

环评机构

广东英凡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9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对于印刷及烘干、印版及设备清洁和涂胶、复合、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印刷及烘干、印版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和涂胶、复合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熟化工序废气采用密闭负压车间收集,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50米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对于制袋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门窗设施均选用隔声性能较好的优质产品,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
4.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①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BOPP塑料膜、CPP塑料膜、PE塑料膜)、边角料收集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大豆油墨、复合胶水、环保清洗剂)、废印版滚筒、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项目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