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胶带120吨、保护膜6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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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胶带120吨、保护膜60吨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港口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利丰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胶带120吨、保护膜60吨迁建项目拟由“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益辉北路1号B楼房第3、4层”搬迁至“中山市港口镇福田十路2号3栋1楼之一”。搬迁后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2304平方米,建筑面积2304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双面胶带、PET保护膜、OPP胶带,年产双面胶带60吨、PET保护膜60吨、OPP胶带60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怡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