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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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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广东华曜时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灯饰、家具、电器配件工业科技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5-10-28 分享:


  根据广东华曜时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灯饰、家具、电器配件工业科技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18207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华曜时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灯饰、家具、电器配件工业科技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小榄镇为民路139号(办公楼及厂房二、三栋)

建设单位

广东华曜时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改扩建后用地面积16916.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5266.6平方米,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灯饰五金配件、家具五金配件的生产,年产电器五金配件10万件、灯饰五金配件700万件、家具五金配件156万套。

环评机构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2、压铸、熔融、喷脱模剂工序和熔炉燃烧废气经工位集气罩收集进入设备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40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码:G3-1),注塑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后40m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码:G3-3),混合、破碎废气无组织排放,1#1F和1#3F喷粉废气经半密闭喷粉柜收集进入粉末二级回收(自带滤芯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6F喷粉废气经半密闭喷粉柜收集进入粉末二级回收(自带滤芯除尘+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直热式燃烧炉燃烧天然气生成的热气(含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经工位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喷淋塔+除雾棉+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15米排气筒(G1-1:15米、G1-2:15米和G3-2:40米)排放,食堂废气废气采用运水烟罩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15米排气筒(G4-1)排放,喷砂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进出口无集气罩)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设备管道直连收集后40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码:G3-4),抛光打磨工序废气经设备配套的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床等机加工(涉及切削液)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锯床(开料)工序废气和维修废气无组织废气,焊接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