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盛昌隆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782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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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盛昌隆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782吨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高沙社区六顷路2号工业楼房D幢首层之一,二楼之二,七楼之一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盛昌隆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2542.4平方米,建筑面积6296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年产塑料制品782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明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干燥废气经密封管道收集与注塑废气经外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由1根52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工序废气、破碎工序废气、激光打标工序废气、机加工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