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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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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中山市川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色母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5-10-30 分享:


  根据中山市川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色母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18207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川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色母粒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小榄镇绩东二社区工业大道北8号4栋801

建设单位

中山市川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色母料制造,年产色母料1800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怡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直接冷却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投料、混料、挤出及注塑实验工序废气采取包围型集气罩收集(通过垂帘四周围挡)+水喷淋装置+除湿雾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严格落实隔声、消声等噪声治理措施。
4、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