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雅同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71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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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雅同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71万件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新胜村文献路15号第一卡 |
建设单位 | 中山雅同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60平方米,主要从事钢化玻璃的生产,年产钢化玻璃71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玻璃清洗废水和玻璃机加工冷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项目配套的废水收集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丝印、烘干工序、丝印机及网版清洁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G1)高空排放,激光喷码工序烟尘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