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古镇胜业塑料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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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古镇胜业塑料厂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古镇镇海洲村显龙螺沙吉围大道49号、50号首层之一、50号首层之二、51号首层之三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古镇胜业塑料厂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古镇胜业塑料厂新建项目建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显龙螺沙吉围大道49号、50号首层之一、50号首层之二、51号首层之三。项目总投资1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粒的生产,年产废旧塑料粒450吨(其中PE废旧塑料粒约288吨/年、PA废旧塑料粒162吨/年)。 |
环评机构 | 中山海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