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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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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朗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5-11-12 分享:


  根据中山市朗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东兴东路综合行政区2号办公楼5楼501室,邮编:528421

  联系电话:0760-22343327

  传 真:0760-223533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朗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古镇镇同顺路6号之4北区第一、二、三、四、五、六层

建设单位

中山市朗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朗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古镇镇同顺路6号之4北区第一、二、三、四、五、六层。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户外射灯、户外路灯、五金灯饰配件的生产,年产户外射灯30万套、户外路灯20万套、五金灯饰配件20万套。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
1、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通过微负压密闭车间收集,烘干废气通过设备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一起经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抛光废气经设备半密闭收集后,经过自带的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拉丝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物: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熔融压铸脱模废气喷淋废水、抛光废水、研磨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漆烘干废气喷淋废水、除油后清洗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三、噪声:
项目在营运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机械设备噪声。项目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安装、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处理,室外通风设备和环保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墙体隔声,未达到噪声治理要求夜间不生产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