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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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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裕亚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3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5-11-25 分享:


  根据中山市裕亚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3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裕亚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300万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文昌西路242号B栋

建设单位

中山市裕亚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3207.6平方米,建筑面积12910.4平方米,年产化妆品塑胶件100万件、汽车内饰件350万件、电子产品塑胶配件55万件。

环评机构

中山正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水帘柜废水、废气处理的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打磨废水、检测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2.喷漆、烘干固化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经密闭车间收集,烘干固化废气经设备上方排气口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2股废气一起经高效漆雾过滤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激光雕刻工序废气经设备排气口收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检测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预热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除尘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基座、减振垫,合理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
4.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一般固废:一般性废包装物、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包装桶等一般固废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涂料包装桶、废漆渣、含机油/涂料的废抹布手套、废高效漆雾过滤器、废碱液、废饱和活性炭、废过滤棉、除油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