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铭为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面板300万件、五金配件400万件、散热器3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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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铭为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面板300万件、五金配件400万件、散热器30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盛财街2号二栋第一、第二、第八层 |
建设单位 | 中山铭为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铭为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面板300万件、五金配件400万件、散热器300万件建设项目拟建于中山市阜沙镇盛财街2号二栋第一、第二、第八层,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面板、五金配件、散热器的生产,年产面板300万件、五金配件400万件、散热器300万件。本项目属于异址新建,中山铭为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另一厂区位于中山市阜沙镇盛财街8号智城汇谷产业园第4幢第1-5层、8-9层,与本项目相互独立运行,无依托关系。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长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喷淋装置废水、水帘柜废水、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项目烤水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设备管道直连收集后通过有组织排放(G1);喷漆工序有机废气和漆雾设置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再经水帘柜预处理,喷漆后烘干、喷粉后固化工序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设备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再一起经“水喷淋装置(自带除湿雾)+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G2);丝印工序有机废气设置密闭车间负压收集,丝印后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设备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再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G3)。镭雕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除尘工序废气经半密闭水帘柜收集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工序废气经半密闭喷粉柜收集至滤芯回收系统后无组织排放。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