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前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20万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5-12-24 分享:


  根据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20万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2楼环保室,邮编:528455

  联系电话:0760-233378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20万吨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南区街道西环二路62号之一

建设单位

中山市伊豪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现因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进行整体搬迁扩建,由“中山市西区隆平工业区隆平路11号3栋之一”整体搬迁至“中山市南区西环二路62号之一”,并进行扩建。
搬迁后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用地面积8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物质成型颗粒的生产,审批产能为: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20万吨。

环评机构

中山金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