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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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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三乡镇建筑垃圾消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1-06 分享:


  根据中山市三乡镇建筑垃圾消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三乡镇建筑垃圾消纳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锚金工业大道17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信安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为13009.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32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泥饼、砂石和砂粒的生产,年生产泥饼4286.9吨、砂石444.56吨、砂粒666.8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鸦岗运河。项目建筑泥浆含水部分进入产品,其余部分回用于地面冲洗用水、车辆清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以及厂区洒水抑尘用水。地面清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经泥浆集水池收集后进入反应罐絮凝沉淀后,上清液进入清水罐回用;车辆清洗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清水罐回用,清水罐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产品卸料、堆放、上料废气经洒水抑尘处理+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动力扬尘通过车间洒水抑尘,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车辆经门口洗车槽湿润轮胎进行降尘后无组织排放。车辆尾气 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作业,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门窗设施均选用隔声性能好的优质产品,生产时关闭门窗,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①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废滤布、废原料包装袋收集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地面沉降粉尘回用到泥浆收集池。
③危险废物:沾有机油的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