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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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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博爱医院医联体(大涌片区)改扩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1-08 分享:


  根据中山市博爱医院医联体(大涌片区)改扩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528476

  联系电话:0760-87732472

  传 真:877324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博爱医院医联体(大涌片区)改扩建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大涌镇旗山路496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大涌医院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中山市博爱医院医联体(大涌片区)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496号,项目用地面积8034平方米,建筑面积12843.8平方米,设有床位数160张,日最大门诊量约为300人次。现有项目于2002年取得环评批复,近期于2021年进行扩建,已申领排污登记。
2、现有项目情况及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现有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现有项目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已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现有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住院部废水、牙科门诊废水、其他门诊废水、检验科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检测报告,废水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现有废气:厨房油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经高效油烟静电净化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专用烟道收集后有组织排放;垃圾堆放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氨、硫化氢、甲烷、氯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甲烷、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现有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采取相应噪声措施,根据检测报告,项目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现有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后交由中山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处理。
报告表分析,现有项目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以新带老
根据报告表分析:1)现有项目不存在投诉问题;2)改扩建后项目污水处理站使用消毒粉对废水进行消毒处理,不再使用氯酸钠;3)现有项目遗漏分析医院运营过程(消毒过程)产生的废气及微生物气溶胶,本次改扩建项目补充分析;4)现有项目尚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一并进行验收。
3、扩建后项目概况
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1499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4万元在原址进行改扩建,用地面积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1)拆除现有办公室、产房、防保所等,新建一栋综合楼,主要功能包括:住院病房、ICU、妇产科、内科、外科、儿科、产房等 ;2)对现状住院楼进行升级改造,将现住院楼1层到3层改造成为医技楼(日间手术室、体检B超等),并对4层、5层病房楼做升级改造,完善消防系统(含喷淋、消防栓、消防门、消防电等)、电力系统,更换旧电梯1台、加装电梯1台、进行外墙翻新等。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床位数及日最大门诊量。
本次改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8034平方米,建筑面积26516.98平方米,设有床位数160张,日最大门诊量约为300人次。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
(1)厨房油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经高效油烟静电净化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备用发电机尾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经专用烟道收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垃圾堆放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氨、硫化氢、甲烷、氯气、臭气浓度)、微生物气溶胶(颗粒物)、医院运营消毒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4)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5)项目采取无组织管控措施,项目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物
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放。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855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52242.5t/a)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等措施。
项目北面厂界昼夜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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