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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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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休曼纸品有限公司年产纸箱制品150万件、纸筒芯50万件、纸板50万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1-22 分享:


  根据中山休曼纸品有限公司年产纸箱制品150万件、纸筒芯50万件、纸板50万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休曼纸品有限公司年产纸箱制品150万件、纸筒芯50万件、纸板50万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文昌东路52号之五C区B栋、E栋1卡

建设单位

中山休曼纸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为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纸箱制品、纸筒芯、纸板生产,年产纸箱制品150万件、纸筒芯50万件、纸板50万件。

环评机构

广东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达标处理。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2、印刷、晾干、人工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挤出投料、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G2有组织排放;破碎废气无组织排放。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等措施。
4、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一般固废:普通包装废料、边角料、废模具等一般固废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含油墨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酒精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网版、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