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诺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胶配件25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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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诺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胶配件250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兴卫路1号之五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诺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诺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阜沙镇兴卫路1号之五,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主要从事家具塑胶配件的生产,年产家具塑胶配件420吨。现有项目于2025年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申领排污登记。由于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于原厂址西面15米处扩建一栋新厂房,项目扩建内容为:新增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年产塑胶配件250吨、2台CNC加工中心、1台电火花机。项目扩建后总用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的生产,年产塑胶配件670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项目烘干、注塑、清洁工序废气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破碎、打磨、机加工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