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新增TPU改色膜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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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新增TPU改色膜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角镇东南村(高平工业区内)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司原用地面积46670.8平方米,建筑面积41229.43平方米,主要从事车身贴、涂层喷绘材料、汽车改色膜的生产,年产车身贴3000万平方米、涂层喷绘材料2000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1为151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2为19万平方米。该项目于原厂址进行改扩建,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1.项目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2.原有产品取消生产涂层喷绘材料,减产PVC薄膜(自用)2560万平方米/年、减产车身贴2000万平方米/年,扩建项目增加汽车改色膜1产能49万平方米/年、增加汽车改色膜2产能21万平方米/年,新增产品TPU改色膜40万平方米/年;3.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扩建项目新增对应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4.工作机制:项目生产时间和工作机制不变,不新增员工;5.原环评申报产品汽车改色膜1、汽车改色膜2未投产建设,本次环评扩大汽车改色膜1、汽车改色膜2产能,并将其生产废气依托G3排放,取消建设G5排气筒,取消建设食堂;6.废气治理设施技改:G2治理设施由水喷淋(除雾)+低温等离子体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变更为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新增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投料废气原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本次改扩建后投料设置单独投料房,投料废气密闭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G3废气治理设施由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变更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该司改扩建后总用地面积46670.8平方米,建筑面积41229.43平方米,主要从事PVC薄膜(自用)、车身贴、汽车改色膜、TPU改色膜的生产,年产PVC薄膜(自用)1240万平方米、车身贴1000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1为200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2为40万平方米、TPU改色膜40万平方米。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碱喷淋废水委托给符合要求的废水转移机构转移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纳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挤出成型废气,涂布、烘干、调胶、贴合、老化、压花、印刷、洗版、搅拌桶清洗废气,投料废气经治理或相关环保措施后达标排放。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达标排放。4.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