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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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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伯士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组合聚醚30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阜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2-05 分享:


  根据中山市伯士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组合聚醚30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528434

  联系电话:0760-23401845

  传 真:0760-899988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伯士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组合聚醚30000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阜沙镇上南工业园(上南村村路侧)

建设单位

中山市伯士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伯士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工业园(上南村村路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67.7平方米,主要从事组合聚醚生产,年产组合聚醚30000吨。现有项目已履行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因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在原址改扩建,改扩建后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改扩建后全厂用地面积为8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67.7平方米,改扩建主要内容包括:①技改项目产品组分;②技改两种产品生产工艺;③增减项目生产设备;④单次搅拌时间增加。改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组合聚醚生产,年产组合聚醚30000吨(其中免加发泡剂系列B-168G(2)1000吨,加入发泡剂系列B-168G(1)29000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搅拌、降温废气设备密闭收集,分装废气围闭型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加热保温、投料、罐车卸料废气无组织排放。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