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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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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锋滢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3-16 分享:


  根据中山市锋滢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东兴东路综合行政区2号办公楼5楼501室,邮编:528421

  联系电话:0760-22343327

  传 真:0760-223533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锋滢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古镇镇新兴西路2号10楼之2

建设单位

中山市锋滢塑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锋滢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古镇镇新兴西路2号10楼之2。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镀膜配件的生产,年产塑料镀膜配件200万件。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
1、喷底漆工序废气经过滤网箱预处理通过密闭区域负压收集,喷面漆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通过密闭区域负压收集,烘烤固化工序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一起经水喷淋装置+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除尘工序废气经静电除尘柜/水洗式除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物: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2、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合理布局车间,室外环保设备及通风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夜间不生产等。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