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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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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众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业电子塑料袋11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3-18 分享:


  根据中山市众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业电子塑料袋11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86219001

  传 真:0760-8621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众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业电子塑料袋1100吨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祯恒街2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众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众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业电子塑料袋1100吨搬迁扩建项目搬迁至中山市坦洲镇祯恒街2号,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7分57.760秒,北纬:22度18分41.145秒,用地面积为207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159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工业电子塑料袋的生产,年生产工业电子塑料袋1100吨(厚度0.03-0.15毫米)。

环评机构

安控智慧环境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工艺包括:混料、吹膜、印刷、复合、熟化、制袋、分切、质检、包装,其中项目外购印版,不设晒版和制版工艺,所有的生产设备均以电作为能源。
项目吹膜、复合、熟化、小型印刷机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总VOCs和臭气浓度)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大型高速印刷机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制袋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135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坦洲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印刷清洗废水和蒸煮废水,共60.6t/a)委托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项目地下水的主要污染区域为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区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主要的污染途径是化学原料泄漏、生产废水泄漏或固废淋滤进入含水层进而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防渗措施按照相关标准执行,采用分区防控、水平防渗的方式进行地下水的防渗。
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项目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的方式进入周围的土壤,存在大气沉降的影响途径;生产废水、化学原料和危险废物存在泄漏的风险,存在垂直入渗的影响途径。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等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配套相应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做好厂区内车间地面、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区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地面硬化和防渗,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区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围堰。
报告表分析,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可有效防止废气污染物沉降、防止生产废水、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因泄漏造成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风险Q值<1。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可燃原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伴生次生风险,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项目内加强易燃原料的储存管理,定期检查运输设备和储存容器,在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围堰,厂房进出口设置缓坡,配套事故应急收集措施,车间地面加强硬化处理。
报告分析,项目在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
①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塑料袋、一般性包装废物收集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胶桶、含机油/水性油墨的废抹布手套、废印版、废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搬迁扩建前已获得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1.5404t/a,搬迁扩建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1.4032t/a,搬迁扩建工程不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