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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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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三角镇环镇路一期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3-25 分享:


  根据三角镇环镇路一期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邮编:528445

  联系电话:0760-8540391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三角镇环镇路一期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角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三角镇环镇路一期道路工程拟建设于中山市三角镇环镇路(起点:113度23分45.577秒,22度41分7.004秒,终点:113度25分39.250秒,22度41分51.991秒),路线全长3540米。

环评机构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期采取喷雾、喷淋、洒水、设置挡风墙(网)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