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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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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冠富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制品4.8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3-26 分享:


  根据中山市冠富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制品4.8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冠富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制品4.8万件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白石村花靓路11号C幢一楼之二

建设单位

中山市冠富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搬迁后项目用地面积为2800平方米,年产钢化玻璃18000件,中空玻璃30000件。

环评机构

中山市新蓝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玻璃机加工废水、玻璃清洗机废水、中空加工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处理后90%回用于机加工工序,剩余10%委托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转运处理。
2、①开料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②中空加工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5m排气筒G1高空达标排放;③钢化工序烟尘无组织排放;④打砂工序粉尘经设备直连管道收集后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合理布局等措施。
4、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包装物、玻璃边角料、玻璃沉渣污泥、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筒、废分子筛、废金刚砂等一般固废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废胶粘剂包装桶、废煤油包装瓶、废胶粘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