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嘉墨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印花胶浆900吨、液体硅胶2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8459
联系电话:0760-86502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嘉墨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印花胶浆900吨、液体硅胶2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板芙镇里溪村顺宏路8号A栋五楼 |
建设单位 | 中山嘉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嘉墨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印花胶浆900吨、液体硅胶200吨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顺宏路8号A栋五楼。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用地面积 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年生产印花胶浆900吨、液体硅胶200吨。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绿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到石岐河。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中山嘉墨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印花胶浆900吨、液体硅胶2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