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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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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南朗医院配套设施及基建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5-07 分享:


  根据南朗医院配套设施及基建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文信朗庭6栋2层,邮编:852451

  联系电话:0760-85217718

  传 真:0760-85218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南朗医院配套设施及基建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南朗镇南朗街道南岐路

建设单位

中山市南朗医院

项目概况

南朗医院配套设施及基建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拟改扩建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岐路(东经:113度31分40.451秒,北纬:22度30分16.322秒),改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30141.56平方米,扩建项目:①新增日最大门诊量1161人次、新增床位数110张;②增加用地面积(扩建后全院30141.56平方米,原有环评统计错误,现作更正)、建筑面积(扩建后全院23024.2平方米);③拆除部分原有建筑,新增门急诊楼、后勤楼、综合楼,调整原有布局;④新增设备;⑤增加员工数量。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科、疾控及重金属牙科。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住院部废水、门诊部废水、食堂废水、喷淋废水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污水处理厂。
2、废气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应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