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古镇皇仕煜坤塑料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再生塑料8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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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古镇皇仕煜坤塑料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再生塑料8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古镇镇海洲村显龙螺沙吉围大道31号首层之一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古镇皇仕煜坤塑料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古镇皇仕煜坤塑料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再生塑料800吨拟建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显龙螺沙吉围大道31号首层之一。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用地面积为13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的生产,预计年产再生塑料800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鑫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分拣、破碎(一次)、搅拌、水洗、甩干、破碎(二次)等。生产设备均以电作为能源。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物 破碎粉尘(颗粒物)、原辅材料堆存过程废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36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水洗废水(1036.8t/a)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项目拟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安装、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处理,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通过墙体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洗杂质、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分拣杂质、沉降粉尘,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地下水及土壤的主要污染途径为废水、原料和危险废物泄漏等。项目采用以下预防措施:做好全厂地面硬底化处理及分区防渗,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等,风险Q值<1。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化学品、废水和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排放及发生火灾伴生次生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措施:1)危废仓、化学品仓、生产废水暂存区等储存场所做好防渗防漏、围堰等措施;2)厂区门口设置缓坡,配套事故应急收集和储存设施;3)配备应急物资,加强隐患排查。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