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角镇五福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邮编:52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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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角镇五福路道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角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蟠龙村,西起现状五福路与福铭路交叉口,东至福泽路,全长约2.687公里。项目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采用双向四车道建设标准,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为30米宽,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箱涵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目前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项目工程总投资56248.29万元,总用地面积约7.955089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破除混凝土路面(24厘米)1800平方米,破除碎石基层(30厘米)1800平方米,拆除混凝土房屋16523平方米,拆除砖砌围墙720平方米,拆迁工程由三角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施工期为:2027年6月至2028年6月,施工期约1年。不设临时施工生活营地、拌合站、预制场等临时工程。 |
环评机构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沥青烟气。施工扬尘需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同时在施工围挡上方设置喷淋系统,地面、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需加强设备及车辆日常维护。沥青摊铺时选择恰当施工时间,避开不利风向,降低废气影响。 2.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及车辆扬尘。需加强道路路面维修和修复;加强绿化,种植可吸收或者可吸附机动车尾气中污染物的植物等。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雨水径流、基坑废水及泥浆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施工废水、雨水径流、基坑废水及泥浆废水经隔油、沉淀、泥水分离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为雨期地表径流,建设单位应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雨水通过设置的雨水管排入附近水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合理布置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营运期:桥梁具备上声屏障等主动措施情况,优先考虑上声屏等主动措施,不具备上声屏障等主动措施情况,则采用通风隔声窗的措施。对中心社区、蟠龙村、三角医院、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粤林豪庭超标的敏感点窗户安装通风隔声窗,安装通风隔声窗后室内噪声能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同时预留经费用于后期跟踪监测。管理措施为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等,工程措施为更换通风隔声窗。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 1.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淤泥、弃方等按相关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隔油池废渣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营运期:产生的路面垃圾、落叶等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