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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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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防静电屏蔽袋350吨、防静电屏蔽膜6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5-12 分享:


  根据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防静电屏蔽袋350吨、防静电屏蔽膜6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0663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防静电屏蔽袋350吨、防静电屏蔽膜6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港口镇福田五路11号A幢

建设单位

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拟由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五路11号C幢三楼、D幢三楼搬迁至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五路11号A幢。搬迁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073平方米,建筑面积429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防静电屏蔽袋、防静电屏蔽膜的生产,年生产防静电屏蔽袋350吨、防静电屏蔽膜60吨。

环评机构

广东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上胶废气、复合废气、烘干废气、制袋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3、拟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