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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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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中山亮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8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6-05-13 分享:


  根据中山亮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8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服务大厅,邮编: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2574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亮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8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小榄镇宝丰社区南泰街2号A栋2楼6卡

建设单位

中山亮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件加工,年生产塑料件80万件。

环评机构

中山市鑫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2、喷水性漆、UV光油废气:1#、2#线喷水性漆、喷UV光油废气(含打样)经水帘柜预处理后通过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和喷漆后烘干及喷光油后固化工序废气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风管+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一同经一套水喷淋(带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DA001),3#线喷水性漆废气(含打样)经水帘柜预处理后通过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和喷漆后烘干工序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风管+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带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DA002),打码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