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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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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2022年度民三联围三角堤段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5-18 分享:


  根据2022年度民三联围三角堤段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邮编:528445

  联系电话:0760-8540391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022年度民三联围三角堤段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角镇民三联围三角堤段

建设单位

中山市三角镇水务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西部,起点接自中山市民众街道二滘口水闸处,沿鸡鸦水道左岸、黄沙沥左岸、洪奇沥水道右岸布线,终点至中山市民众街道洪奇沥大桥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大堤灌浆加固(不涉水体施工,包括K0+000~K5+720、K6+488.8~K6+511.2、K6+965~K11+757.7、K11+782.3~K14+485.4、K14+514.6~K15+212、K16+308~K22+700、K22+950~K23+250,加固长度20627.6米);2.堤段加固(涉水体施工,加固总长391米 , 分别位于大堤桩号范围K11+964~K12+024 , 长60米 ; K12+044~K12+134 ,长90米 ;K12+153~K12+196,长43米;K12+403~K12+601,长198米);3.路面破损修复(不涉水体施工,采用混凝土修复,包括砼路面破损修复525平方米、水闸交通桥与大堤连接处修复224平方米);4.水闸维修加固(不涉水体施工,包括八涌、孖口、乌沙、东关、怡丰、高平、福隆水闸)。本工程总体施工程序安排为:K0+000~K5+720、K6+488.8~K6+511.2、K6+965~K11+757.7、K11+782.3~K14+485.4、K14+514.6~K15+212、K16+308~K22+700、K22+950~K23+250段加固,其余段不加固;5.拆除穿堤管涵(不涉水体施工),拆除乌沙穿堤涵管1座;6.河道警示牌安装(不涉水体施工),西侧围丁坝处增加警示标志;7.水雨情遥测站安装(不涉水体施工),八涌、孖口、乌沙、东关、怡丰、高平、福隆、头围等8座水闸各新增水雨情遥测站1座。
项目施工期为:2026年6月至2027年4月,施工期约11个月。项目堤段加固工程堤线总长20.6276千米,临时占地800平方米,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堆土区、施工营地等施工临时占地均布置在堤后的空地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及房屋拆迁,不涉及人口搬迁安置。项目设置施工营地,不设置施工“三场”。

环评机构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废气、施工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施工场地与周边敏感区域须设置高度不低于 2.5 米围挡进行隔离;常态化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布设挡风设施、加盖篷布,严控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需加强设备及车辆日常维护;沥青摊铺时选择恰当施工时间,避开不利风向,降低废气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基坑废水等。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基坑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作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厕所,统一收集后经过槽罐车运至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施工机械设备运作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合理布置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
施工期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收集后送至符合相关环保规定的消纳场所;施工废水隔油处理时产生的油渣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