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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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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口腔医院病房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石岐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6-02 分享:


  根据中山市口腔医院病房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18号908,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2332867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口腔医院病房改造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石岐区街道湖滨路73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口腔医院

项目概况

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694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49万元于原址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升级改造A栋、C栋,对A栋、C栋实施隔断、防水补漏、空调及消防系统更换等施工,对C栋首层进行门诊用房改造,二层维持现状,三层住院病房改为治疗用房;2)拆除原有D栋单层建筑,原址新建一栋5层住院综合楼,其中三、四层为住院楼,合计床位数50张。同时扩建B栋与D栋之间的3层连廊及医务教研用房、公共卫生间,并配套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3)新建两处单层垃圾房,将零散布置的消防水池及泵房、正压/负压房、水处理房整体迁移至扩建D栋并拆除临时供应用房,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同时优化废气处理设施。

环评机构

中山市鑫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
(1)废水治理设施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管道直连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医院运营消毒废气、医疗垃圾房和生活垃圾房堆放恶臭、机动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2)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水喷淋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室外风机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③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物、消毒处理后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