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口腔医院病房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18号908,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2332867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口腔医院病房改造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石岐区街道湖滨路73号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口腔医院 |
项目概况 | 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694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49万元于原址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升级改造A栋、C栋,对A栋、C栋实施隔断、防水补漏、空调及消防系统更换等施工,对C栋首层进行门诊用房改造,二层维持现状,三层住院病房改为治疗用房;2)拆除原有D栋单层建筑,原址新建一栋5层住院综合楼,其中三、四层为住院楼,合计床位数50张。同时扩建B栋与D栋之间的3层连廊及医务教研用房、公共卫生间,并配套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3)新建两处单层垃圾房,将零散布置的消防水池及泵房、正压/负压房、水处理房整体迁移至扩建D栋并拆除临时供应用房,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同时优化废气处理设施。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鑫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