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前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市汇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抽料粒2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6-12 分享:


  根据中山市汇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抽料粒2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号,邮编:528462

  联系电话:0760-8678280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汇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抽料粒22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1号1栋1层102卡之一

建设单位

中山市汇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于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1号1栋1层102卡之一。项目用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平方米。主要从事PVC抽料粒的生产,年产PVC抽料粒220吨。

环评机构

东莞市绿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投料、混料、挤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静电式油雾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汇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②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处理措施: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③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4、噪声处理措施:项目建筑采用隔音效果良好的门窗,设备增加减振垫,高噪声设备尽可能放置在厂房中央,增加距离衰减。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