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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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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颗粒21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7-13 分享:


  根据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颗粒21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颗粒21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前洋路25号首层之一

建设单位

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年产塑料色母颗粒210吨,配套打样注塑产品9.976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新蓝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①注塑、挤出废气:挤出区、注塑区整体密闭并进行负压抽风,废气经过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投料、混料粉尘设置三面围蔽的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对其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破碎废气无组织排放;
2、①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
②冷却塔废水、冷却槽废水、水喷淋废水定期更换,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①生活垃圾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4、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合理布局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