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色母粒(中山)有限公司年产高端色母粒5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5号,邮编:52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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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宁波色母粒(中山)有限公司年产高端色母粒5000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头镇尚义路9号 |
建设单位 | 宁波色母粒(中山)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投资500万元在原地址进行扩建,扩建内容:①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不变,在现有厂房中进行建设;②原有产品方案不变,新增产品高端色母粒5000吨/年;③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新增对应产品工艺、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能力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