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豪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外壳100吨、风扇配件3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服务大厅,邮编:52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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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豪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外壳100吨、风扇配件3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裕民社区耀龙街8号4幢第2卡、5幢2卡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豪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50平方米,主要从事小家电外壳、风扇配件生产,年产小家电外壳100吨、风扇配件300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环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东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2、板线喷漆线喷漆废气、工件喷漆线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由水帘柜预处理后进入“水喷淋(含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1)。板线喷漆线喷漆废气和挂线喷漆线喷漆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丝印、丝印后烘干工序、洗网版工序、喷漆后烘干、备用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各自收集后,一起经过水喷淋(含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2)。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3)。破碎工序、投料与拌料工序、维修模具工序、热转印工序、烫金工序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