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倩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婴童推车40万台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服务大厅,邮编:52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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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倩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婴童推车40万台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东升社区永华路33号4层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倩林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主要从事婴童推车的生产,年产婴童推车40万台。 |
环评机构 | 广东弘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东升污水处理厂)处理,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