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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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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中山市爵世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工具箱48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6-08-06 分享:


  根据中山市爵世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工具箱48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服务大厅,邮编: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2574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爵世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工具箱48万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中山市小榄镇宝丰社区工业大道南32号1#厂房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及2#厂房

建设单位

中山市爵世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用地面积9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主要从事工具箱的生产,年产工具箱48万个。

环评机构

中山市新蓝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设备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1#厂房:注塑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G1排放;2#厂房:注塑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G2排放;发泡棉切割、破碎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
3、严格落实隔声、消声等噪声治理措施。
4、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