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比亚迪移动终端设备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六百六路61号民众街道办事处,邮编: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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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比亚迪移动终端设备零部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民众街道接源行政村浪源路18号比亚迪中山工业 园4号厂房1层 |
建设单位 | 中山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接源村浪源路18号比亚迪中山工业园,一期园区现有项目主要从事3D玻璃盖板、双腔空簧闭式智能悬架系统、汽车配套零部件、储能电池产品的生产,年产3D玻璃盖板6060万片、双腔空簧闭式智能悬架系统120万套、汽车配套零部件5000万pcs、储能电池产品80万件、阻尼器120万pcs、车削件4800万pcs。二期园区现有项目年产储能产品80万件、泛网络线路板1035万件、锂离子电池PACK组装1357万件、消费级飞机240万件、遥控器240万件、VR眼镜5万件、教育机器人4.8万件、农机和行业机20万件、PCBA1200万件、照片打印机200万件、汽车扬声器600万件。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中(民)环建表﹝2021﹞0041号、中(民)环建表﹝2022﹞0006号、中(民)环建表﹝2023﹞0001号)、中(民)环建表﹝2024﹞0025号、中(民)环建表[2025]0041号、中(民)环建表﹝2025﹞0053号、中(民)环建表﹝2026﹞0005号、中(民)环建表﹝2026﹞0015号,现有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2000MA4X35U480001U)。 因生产发展需求,企业拟在比亚迪中山工业园一期园区4号厂房1层内扩建“中山比亚迪移动终端设备零部件生产项目”,扩建内容如下所示:1)拟新增120万件玻璃制品生产线,增加相应的设备和原辅料;2)研发楼1层的检测实验室ROHS检测的实验试剂增加使用甲苯10kg/a和丙酮10kg/a,实验仪器增加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ICP成分分析的实验试剂增加使用硫酸10kg/a;3)废水排放标准由“《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中山市民众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纳管标准的较严值”调整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污水处理站1#取消水解酸化(酸化反应池、破乳反应池)→兼氧→推流曝气→MBR工艺(水解酸化池、兼氧池、推流曝气池、MBR池)和污水处理站2#取消酸化反应池+破乳反应池、水解酸化池+兼氧池+推流曝气池+MBR池工艺;1#废水处理站和2#废水处理站废气由有组织排放改为无组织排放,原污水处理站1和2的废气喷淋设施补充的纯水制备浓水6m3/d(合计1800m3/a)不再回用,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站;4)4号厂房1层东侧原材料清洗、BDS清洗、BDS+清洗、包材清洗、高温盘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碱雾和异味、BDS-清洗工序有机废气、碱雾和异味和熔盐工序产生的碱雾依托原有的DA015的废气治理设施。 中山比亚迪移动终端设备零部件生产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接源行政村浪源路18号比亚迪中山工业园一期园区4号厂房1层东侧部分。该项目占地面积10310平方米,建筑面积104031.95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主要从事玻璃制品生产,预计年产玻璃制品120万件。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1)玻璃制品生产工艺流程: 原材料清洗→喷墨→激光镭码→切割分片→研磨→CNC→火花机加工→BDS 清洗→热弯→抛光→BDS+清洗→熔盐 →强化→泡水→BDS+清洗→ISM→丝印烘烤→OC0→贴膜→镀膜烘烤→擦拭→酒精测拭→全检→包装。 (2)实验工艺流程: 样品→萃取→样品拆分→ROHS实验。 样品→样品溶解→ICP分析。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 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100吨/年。企业落实厂区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民众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生产废水91810.5吨/年(抛光废水16356吨/年,清洗废水67747.5吨/年,泡水废水3240吨/年,CNC车间拖地废水336吨/年,抛光工序产品保湿装置废水1458吨/年,废气喷淋废水2160吨/年,熔盐废水486吨/年,实验室废水27吨/年)依托园区现有1#和2#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与新增低浓度废水{纯水制备浓水50286.3吨/年、反冲洗废水135吨/年,合计50421.3t/a)}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以上废水一并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民众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扩建后生产废水合计1490493.5吨/年依托园区现有1#和2#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与{低浓度废水(切割冷却水、磨抛机冷却水和疝灯实验冷却水、冰水机冷却塔排水、真空泵冷却塔排水、纯水房冷却塔排水、反冲洗废水、防水实验废水(合计343890.34吨/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以上废水一并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民众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废气: 项目产生ISM废气、丝印烘烤废气、酒精测试废气、全检废气、喷墨废气、OC0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总VOC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氟化物、臭气浓度)本项目4号厂房1层东侧运营期ISM废气、丝印烘烤废气、喷墨废气、OC0废气和镀膜烘烤废气通过“全密闭设备+集气管道”,酒精测试和全检废气通过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收集的镀膜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处理后汇同其他工序废气一并进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FQ-008637排气筒高空排放; 原材料清洗工序、BDS清洗工序、BDS+清洗工序、包材清洗工序、高温盘清洗、BDS-清洗、熔盐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酸雾、碱雾)本项目4号厂房1层东侧运营期原材料清洗、BDS清洗、BDS+清洗、包材清洗、高温盘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碱雾和异味、BDS-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碱雾和异味和熔盐工序产生的碱雾通过“全密闭设备+集气管道”收集依托3号厂房已建的1套酸碱雾塔装置处理后经1根16m高的DA015排气筒高空排放; 实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臭气浓度)研发楼一楼检测实验室新增的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治具、纯水系统废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 RO 膜、废毛刷、废垫片、废过滤袋、废刀具、废抛光皮、废无尘布、废保护膜、废抛光泥、废玻璃泥、废边角料、废玻璃不良品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研磨液、废洗网水抹布、废含无水乙醇抹布及手套、废网版、废催化剂、报废化学品、废油墨、废含油墨抹布及手套、废强化剂、废钾盐、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噪音: 合理布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车间门窗设置为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并安装隔音玻璃;废气处理风机和冷却塔设置围挡降噪。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