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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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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格诺瓦家具有限公司年产班台14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8-13 分享:


  根据中山格诺瓦家具有限公司年产班台14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2楼环保室,邮编:528455

  联系电话:0760-233378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格诺瓦家具有限公司年产班台140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南区街道建南二路13号

建设单位

中山格诺瓦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在一厂区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为新增班台的生产,年产班台140吨(合计2000套/年),产品规格和生产工艺均与现有项目不同,增加相应原辅料及生产设备,扩建前后总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364平方米,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职员台、中班台、大班台、文件柜、会议桌、班台的生产,年产职员台2000套、中班台2000套、大班台1000套、文件柜500套、会议桌300套、班台2000套。

环评机构

广东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扩建项目生活污水(9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62.1吨/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