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篮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4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86219001
传 真:0760-8621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篮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45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坦洲镇金鹰路8号三期厂房C栋一楼A区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篮宇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篮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450吨建设项目建于中山市坦洲镇金鹰路8号三期厂房C栋一楼A区和四楼,中心位置:东经: 113 度 25 分 26.045秒,北纬: 22 度 18分 4.156秒,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件的生产,年生产塑料件450吨。 |
环评机构 | 广东英凡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件的生产,主要有投料、混料、烘料、注塑成型、部分铆接、部分组装等工序,注塑边角料密闭破碎后回用生产;配套模具维修工艺:机加工(铣床、火花机等)、打磨等工序,火花机加工使用火花机油,铣床机加工、打磨使用切削液。所有设备均使用电能。 1、大气污染物 1)烘料废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2)铣床机加工、打磨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3)铆接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 - 丁二烯、甲苯、乙苯、氨、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 - 丁二烯、甲苯、乙苯、氨、臭气浓度)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后,以上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 - 丁二烯、甲苯、乙苯、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项目涉及VOCs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5)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丙烯腈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27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产生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东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一般性包装废物(纸皮、塑料袋等)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含切削液的金属废渣、含火花机油的金属废渣、废饱和活性炭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主要地下水、土壤主要污染途径为化学品仓储、危险废物仓储泄漏垂直下渗,废气沉降,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地面硬底化处理,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及厂区其他地面按照不同区域和等级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废气治理措施运维。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液压油、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切削液、废切削液,经计算Q<1。环境风险事故情景为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事故排放及火灾伴生次生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厂区出入口设置缓坡并配备消防沙袋,设置配套事故废水收集装置;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危废暂存区做好防渗防漏及设置围堰等措施;加强治理措施运维。 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总量为0.2998吨/年。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