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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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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卓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8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8-17 分享:


  根据中山市卓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8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卓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8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中山市三乡镇前陇村祥兴街7号一楼C卡

建设单位

中山市卓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1725平方米,建筑面积172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年生产塑料制品280万件。

环评机构

中山海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G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汇入活性炭吸附器进行处理后引至20米烟囱有组织排放。
(2)铣修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3)电火花机维修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到鸦岗运河。
3、(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内一般固体废物储存仓,待一定量时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占用地面积为3平方米。
(3)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储存仓,待一定量时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占用地面积为3平方米。
4、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